2025年9月起,AI 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显式与隐式标识。本文梳理律师数字人普法视频在生成、发布、传播三个环节的标注义务与平台申报要点。
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已正式施行,对使用数字人技术制作普法内容的律师和律所而言,标注不再是可选项,而是法定义务。
三个环节的标注要求
- 生成环节:制作工具需在视频元数据中写入隐式标识,注明内容为 AI 生成
- 发布环节:作品画面需持续展示「AI 合成」显式水印,位置显著、不可裁切
- 传播环节:发布平台会读取元数据并追加平台级提示,不得删除或篡改
律师内容的特殊注意点
普法内容涉及公众利益,监管口径更严。数字人形象必须对应真实持牌律师并取得书面授权;内容中不得暗示 AI 分身具备独立执业资格;涉及具体案件分析时,应注明「仅供普法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」。
律见 AI 平台已在发布链路内置强制标注:AIGC 标识随视频生成自动注入且不可关闭,四平台发布时同步完成平台申报字段填写,帮助律所把合规成本降到接近零。